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是两个常常被混淆的概念。虽然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,但它们并非同一个概念的两种不同表述方式。在本文中,我们将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详细的辨别,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它们的含义和差异。
我们来了解一下虚拟货币。虚拟货币是一种基于加密技术的数字资产,它不依赖于任何中央机构或政府,而是通过去中心化的方式发行和管理。虚拟货币的最大特点是去中心化、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。其中最著名的虚拟货币当属比特币(Bitcoin),自2009年诞生以来,已吸引了全球数百万用户的关注和投资。除比特币以外,还有许多其他虚拟货币,如莱特币(LiteCoin)、以太坊(Ethereum)等。
接下来,我们来看看数字货币。数字货币是一种基于加密技术的数字资产,它是由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。数字货币的最大特点是具有法定地位和价值,通常由中央银行或政府机构监管和管理。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字货币当属电子货币(Electronic Money),它是一种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货币单位,通经常使用于支付、储蓄和投资。还有许多其他数字货币,如莱特币(LiteCoin)、以太坊(Ethereum)等。
从定义上看,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的主要区分在于它们的发行者和管理方式。虚拟货币是基于加密技术去中心化发行的,而数字货币则是由中央银行或金融机构中心化发行的。这意味着虚拟货币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市场供需关系,而数字货币的价值则主要由发行机构决定。虚拟货币通常具有更高的去中心化和安全性,而数字货币则更重视监管和控制。
在实际利用中,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。虚拟货币通经常使用于跨境支付、投资和贸易等领域,而数字货币则主要用于平常消费、支付和储蓄等方面。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在法规和政策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。许多国家对虚拟货币持开放态度,乃至允许其合法使用。对数字货币,许多国家则实行严格的监管政策,乃至制止其流通和使用。
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虽然都与加密技术有关,但它们在发行者、管理和利用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。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,并为我们在金融和投资领域做出更明智的决策。在未来,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,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可能会继续发展和演化,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。
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区别是什么
1、价值不同:数字货币是具有实际价值的、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;虚拟货币是不具备实际价值、不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;
2、应用形式不同:数字货币可以电子形式转移、存储或交易;虚拟货币只能存在于特定虚拟环境中流通,如:Q币购买QQ秀。
3、概念不同:数字货币是真正的货币,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。
资料拓展
数字货币简称为“DC”,是英文“DigitalCurrency”的缩写,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。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。
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、数字化的货币,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,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。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:价值的数字化表示,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,也不与法币挂钩,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,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。
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。知名的虚拟货币如:百度公司的百度币、腾讯公司的Q币,Q点、盛大公司的点券等。
什么是虚拟货币、数字货币和加密货币?三者如何区分?
1 、概念不同: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监管的数字化的货币,是一种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,虚拟货币是一种电子商务产品,而不是真正的货币;
2 、类型不同:数字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,总量很小,是一种不能无限化的货币,虚拟货币分为三种,分别是游戏币、门户或即时通讯服务商发行的特殊货币(如Q币)和虚拟货币 ;
3、特点不同:数字货币的发行有一定的数量限制,且数字货币没有固定的发行单位,使用数字货币时需要实名认证,虚拟货币不能与法定货币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兑换,但是其价值可以随着发展得到提升;
4、虚拟货币在现实中具有一定的价值,而数字货币是不被允许在市场上流动发行的,属于一种商品。
数字货币的风险
数字黄金货币购买力的波动与黄金价格挂钩,如果黄金价格上涨,数字货币会变得更有价值,如果黄金价格下跌,数字货币就会失去价值。由于没有具体的金融规则来监管数字黄金货币的提供者,其以自我监管的方式运作。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特点不同,数字货币具有发行人非中心化、总量有限、地域无限制、匿名等特点。虚拟货币具有不可兑换法定货币的特点,可以在虚拟网络中购买或估值。数字黄金货币的供应商不是银行,因此不适用银行规则。
随着比特币的快速发展和区块链概念的广泛传播,“某某货币”这样的词汇一时间充斥于各类新闻资讯或自媒体文章中,比如“数字货币”、“加密货币”和“虚拟货币”,让很多人傻傻分不清。另外,由于这些“某某货币”在国内并没有非常明确、准确的定义,所以本文就以业内普遍认识对其进行解释。
一、虚拟货币
虚拟货币是指未打印在纸上或印在金属上的任何货币,所以它是虚拟的,只存在于虚拟世界中。
2014年,欧洲银行管理局(EBA)对虚拟货币进行定义:“虚拟货币是价值的一种数字表达,其并非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,也不一定与某一法定货币挂钩,但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用于支付手段,可以进行电子化转移、储藏或交易”。
所以,腾讯公司Q币就是一种中心化的虚拟货币:由腾讯自行发行、管理,可通过微信支付、银行卡等方式充值、按1Q币/RMB比例购买,只能用来购买QQ平台的产品(如游戏道具)和服务,只能单向流通,即不能兑换现金,也不能进行转账交易。
与此类似的还有网络游戏中的点券、直播平台的鱼丸、电商平台的金豆,均属于虚拟货币的范畴。虚拟货币一般由网络运营商发行,发行数量由发行主体决定,信用保障来源于运营商品牌信用,发行数量和定价可随时变更,并且只能在某一个场景中单向流通。所以一定程度上,这一类虚拟货币更像是“玩具”。
但从定义上讲,虚拟货币的范围最大,比特币也可以算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,但和Q币、游戏点券有着本质的区别,比如不受任何中心化机构控制,可用于购买某些商品和服务,与法定货币双向兑换定等,所以比特币将比特币定义为加密(数字)货币更精准。所以有些国内证券行业的人士认为,虚拟货币仅指Q币这一类,并不包含比特币等加密(数字)货币。
二、数字货币
数字货币的定义分歧最大,但统一的部分是:一种以数字形式呈现的货币,而非纸币、硬币等实体货币,承担了类似实体货币的职能,但能够支持即时交易和无地域限制的所有权转移。
数字货币包括加密(数字)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,这也是分歧所在,国内部分权威机构认为,只有央行发行的具备法定地位的数字货币,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在去年9月18日发布的一篇文章中称,“数字货币必须具备法定地位、国家主权背书,明确发行责任主体。以比特币和以太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没有国别,没有主权背书,没有合格发行主体,没有国家信用支撑,这些都不是数字货币。”
注意,数字货币是真实存在于数字世界的货币,不同于支付宝、微信、手机银行转账,这些都是基于电子账户实现的支付方式,本质上只是现有法币的信息化过程,这一类称为电子货币更为精准,但广义上也算在数字货币中。真正的(狭义)央行数字货币还处于研究阶段,未来将和现有法币同时使用,并将逐步取代现金。
三、加密货币
加密货币是基于某种加密算法创建的数字货币,所以称为加密数字货币更好理解。加密货币并非由任何中心化机构发行,理论上它不会受到政府部门干涉、管控的影响,目前币圈流通的比特币、以太坊、EOS等币种都是加密货币。
密码学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安全的数据交换,密码学创建并分析算法和协议,以便传输的信息不会被第三方改变或破坏。密码学结合了各种科学的原理,其中主要是数学,它提供算法和协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。
加密货币的“加密”是相对于“非加密”而言。非加密数字货币就中心化的数字货币,发行数量由发行主体决定,有一组人和一个监控网络交易的计算机网络,交易受到中心化机构的监管,钱包地址和交易信息不对外公布等,公司或者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或虚拟货币就是此类。
而加密货币采用的分布式记账系统,共识机制由社区内大部分用户制定,对使用者有很好的隐私保护,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开透明的, 且交易规则不会被某个机构或个人擅自更改,受到所有成员的监督。
所以啦,在区块链投资领域的各种币种,准确的定位是加密(数字)货币,大众所关注与探讨的数字货币,无论是关于比特币、ICO,还是各国央行关注探索的数字货币,其实质就是加密货币。